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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十二届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时间:2017年11月01日 11:59 来源: 作者: 阅读:

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引导和激励青年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,自强不息、顽强拼搏、奋发成才,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榜样示范带动和价值引领作用,校学工部、团委、学生会、研究生会决定联合开展信阳师范学院第十二届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全日制本、专科生和研究生

二、参评条件

1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业成绩优良,品行端正,热心公益,乐观向上;

3.在爱国奉献、道德弘扬、科技创新、自主创业、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,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、可敬、可信、可学的榜样作用;

4.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,或在压力、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,事迹突出。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,取得较大反响;

5.往届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不再参加本次活动。

三、评选时间

2017年11月4日-11月20日

四、评选办法

1.评选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的原则进行。

2.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须本人提出申请,由所在学院团委、学生会组织学生代表审核,并经学院党委同意后推荐1-2名候选人上报校团委(研究生随所在学院一并申报)。

3.参评者须填写《信阳师院“自强之星”候选人登记表》,上报个人事迹材料(2000字左右),并提供有关证书、作品复印件(原件由推荐单位审核,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),学院审核汇总后于11月4日前报送校团委组织部逸夫楼214办公室。(登记表和个人事迹材料发至:xysytuanwei@126.com)。

4.参评者需开通个人新浪微博和微信,并关注@信阳师范学院学生会(新浪微博)和微信和@信阳师范学院团委微博和微信。校团委微博将开辟专栏对入围正规买球app排行十佳品牌自强之星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,申报人须争取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。在所有申报人事迹展示完毕后,校团委将在信阳师范学院团委微信公众号发起投票,并作为最终结果参考。

5.评选活动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。

(1)初评阶段。各学院在本学院范围内依据自强之星评选标准做好推荐选拔工作。采取学生自愿申报,学院统一进行评选,选手可以通过视频展示、PPT课件播放、学院内部网络投票,微信集点赞率和现场演讲问答方式结合进行民主评选,各学院最多推荐2名自强之星候选人,候选人微博转发量要求达到正规买球app排行十佳品牌自强之星评选的相关要求 。

评委会将根据网络投票情况及个人实际条件对候选人进行初评,从中选出“自强之星”候选人21名,并在线上线下,包括学校宣传栏和有关网络平台公布候选人名单及事迹简介,接受广大师生的评议和监督。

(2)终评阶段。组织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倾听候选人现场演讲,观看候选人事迹材料后,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,根据候选人得票结果综合评定,确定本届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人选,并在校团委网站进行公示。

四、总结表彰

1.对获得“自强之星”称号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。荣获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每人颁发2000元奖学金,荣获“大学生自强之星入围奖”每人奖励1000元奖学金。

2.《信阳师院报》、广播站、景明网、团委网、官方微博将开辟专栏和专题对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。

中共信阳师范学院 委员会学生工作部

共 青 团 信 阳 师 范 学 院 委 员 会

信 阳 师 范 学 院 学 生 会

信 阳 师 范 学 院 研 究 生 会

2017年10月31日